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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待遇

12-08     浏览量:24

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一)政策待遇

1﹒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或专技12级工资待遇。

3﹒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4﹒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所在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5﹒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射阳工作后,其配偶在县外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射阳县相应的单位工作。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射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从事科研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4000元/月、3000元/月、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射阳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射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射阳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青年人才在射阳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射阳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江苏省射阳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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