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东台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待遇

12-12     浏览量:16

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一)政策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工资待遇。

3﹒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4﹒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东台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东台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5﹒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所在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包括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东台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入职后,分别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全日制大学本科生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人才补助20万元/年(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其他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4500元/月、3500元/月、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在东台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按照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万元,其他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东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优秀青年人才(不包括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东台市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东台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东台市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