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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台市青年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02-23     浏览量:87

东台市青年人才引进待遇一览: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全日制大学本科生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2、引进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给予人才补助20万元/年(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其他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4500元/月、3500元/月、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东台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按照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万元,其他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东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东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引进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不包括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东台市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引进的非东台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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