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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盐城市大丰区人才引进工资待遇保障

07-10     浏览量:92

盐城市大丰区人才引进工资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我区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我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按出资份额办理共有产权登记。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大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依约服务满5年后,资助份额无偿转让给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大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大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大丰未购房的,5年内提供免费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大丰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3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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