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响水县毕业生人才引进待遇怎么样?
02-20     浏览量:102
响水县毕业生人才引进待遇一览:
一、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正职、市属二档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正科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中层副职、市属二档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副科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市属一档企业部门职员、市属二档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一级科员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二、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3、到省属驻盐单位、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省属驻盐单位、民营企业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城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省属驻盐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