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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01-08     浏览量:12

申请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纳税凭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生在读证明等。

申请条件:

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为5000元)。

》》》扩展: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纳税凭证、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生在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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