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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低保单人保是什么

11-28     浏览量:35

盐城最低生活保障“单人保”:

1、“单人保”是指: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具有特殊情形的个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

2、低收入家庭是指: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3、特殊情形一般是指:重残和重病情形。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

》》》扩展:

如何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同一户籍下,其他与申请人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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