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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哪些个人信用信息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

11-27     浏览量:13

在盐城有哪些个人信用信息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

影响个人信用的信息有个人在贷款、担保、信用卡、保险等与金融机构或者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实际履约行为记录。

个人信用不良的认定由金融机构确认为信用不良的;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在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存在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违约记录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时间在90天(含)以上的;利用或协助提供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连续3个月(含)或累计6个月(含)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能履行《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其他不宜发放贷款的情形或有损害住房公积金制度行为的。

管理中心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数据或其他网上可公开查询的信息,了解借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信用情况。

个人不良信用行为或不良事件终止之日起满5年及5年以上的,不作为判定个人信用不良依据。如经调查,个人确因非恶意原因造成还款违约,所拖欠贷款、信用卡等本息均是在拖欠当月底前还清的,可视为未违约。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并按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用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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