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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学法减分常见问题

10-16     浏览量:18

什么是“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在本市参加 “学法减分”的主要途径是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

哪些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6、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学法减分分值有限制吗?

有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减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应当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日内参加考试。

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一是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是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三是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四是有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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